新型农民培养战略性研究
发布时间:2010-04-12

 
第5期(总第66期)

 
南通市科学技术协会编                 2008年11 月5 日


    按语:“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培养和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既是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作;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举措。南通市老科协农业分会、南通市农业局联合组成课题组,就新型农民培养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
    一、新型农民的提出与深刻内涵
    1、新型农民的提出。
    1999年4月19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在农业部、财政部、团中央联合上报的《关于实施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的报告》上作出批示:“实现农业现代化,需要千千万万高素质的农业劳动者。从现在起,就应着手培养造就一大批觉悟高、懂科技、善经营的新型农民,使他们成为下世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坚力量。”首次提出了新型农民培养的命题。
    2005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第一次系统地提出了新型农民的基本要求,即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并强调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培育新型农民应该成为最重要的内容,最为紧迫的工作。
    2007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深刻阐述了发展现代农业的实践路径,这就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这六个“用”有着严密的科学逻辑关系,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标至本、由物达人,最终落脚到培养新型农民这个根本。
    在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重申了“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的重要性,并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可以看出,党中央对新型农民培养的要求是逐步深入的,政策强度也是逐步增强的。一是新型农民培养从阶段、局部的工作需要,变为长期、全面的要求;二是新型农民培养从概括性的原则要求,变为有具体目标和任务的明确要求;三是新型农民培养从号召性要求,变为有投入的操作性要求。
    2、新型农民的深刻内涵。
    首先,新型农民要有文化,这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第二,新型农民要懂技术,这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第三,新型农民要会经营,这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手段。
    “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的。“有文化”是后两者的前提和基础,培育新型农民必须从加强农村的文化教育开始。“懂技术”和“会经营”则是指科学文化知识在生产和经营中的运用,也是促进农民学习文化、增加文化知识的目标和动力所在。
     二、培养新型农民的重大意义
    1、培育新型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农民知识化进程的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步伐,决定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实现。正因为如此,温家宝总理曾明确指出,我国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本在于提高农民素质。 
      2、培养新型农民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提高农民素质,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是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建设新农村,必须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包括文化素质、科技素质、人文素质。
    3、培育新型农民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2006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为6106元,要达到江苏省农民人均收入8000元的全面小康目标,任务还很繁重,必须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通过新型农民的培养,切实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4、培育新型农民是解决当前农民素质“三化”现状的现实需要。南通市常住人口为770.8万人,其中农村总人口为418.2万人,农村劳动力335.6万人,其中男性占53.19%,女性占46.81%。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目前农业从业人员由1995年226.4万人下降到2006年的133.93万人。老龄化,妇女化,低文化的“三化”现象正日益显现,农业劳动力后继乏人现象日益加剧。从年龄看,农业从业人员中30岁以下的不到三成,而45岁以上的占55.0%,50岁以上的占42.0%。从性别看,女性劳动力占62%。从文化程度看,抽样调查显示,农村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时间仅为6.12年,明显低于全市农村劳动力8.54年的水平。对于这样一个数量大、文化层次低的从业群体,迫切要求按照新型农民的要求加强培养,提高广大农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才能建设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小康。
    三、全市培养新型农民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的农民培训工作力度大,有特色、有成效。主要表现在:
    1、领导重视,农民培训经费大幅增加。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培训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统筹、部门牵头、相关单位参与的农民培训网络。2006年开始,省、市政府将农民培训工程列为农村新五件实事和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之一,目前省、市、县各级财政农民培训补助资金近千万元,比“十五”期间增长数倍。
    2、精心组织,农民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农林部门以农广校为主阵地,从2006年开始,启动并实施了农民培训工程。每年对29万多名农民开展两至三轮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对1.2万名农民开展了创业培训。
    组织部门2006年开始启动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成远程教育终端接受站点2146个,覆盖到全市所有行政村和城镇社区。
科技部门实施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大力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宣传、教育、卫生、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和单位也结合自身实际,对各类农民开展了一系列培训。
    3、学以致用,农民培训成效显著提升。一是农民培训促进了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涌现了一批种养殖能手。二是农民培训激发了农民的创业热情,涌现了一批致富带头人。三是农民培训推进了高效农业规模化,形成了一批农业特色产业。
    四、新型农民培养过程中存在问题与成因分析
    1、观念不适应,“三化”现象依然突出。一是少数地方领导对新型农民培养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二是农民思想观念陈旧,滋长了“小富即安、小成即满”思想;三是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加剧了农村人才的流失;四是农村难以吸引人才。
    2、制度不完善,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存在着多头管理、互不连通等问题。从纵向层面来看,省、市、县、乡建立的科技素质培训资源未能相互有效衔接;从横向层面来看,涉及农民培训工作的10多个部门和单位,各自为政、多头管理,造成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
    3、方法欠灵活,培训方式有待改进。一是培训内容不系统、不深入、难持续,重理论、轻实践,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农民教育培训经费依然捉襟见肘;三是部分培训基地办学硬件落后,投入不足,师资数量和质量不能适应农民教育培训的需要。
    4、政策不配套,创业环境有待改善。在政策层面上,目前还存在着“三重三轻”现象:一是重制定,轻落实;二是重引进,轻培养;三是重所有,轻所用。
    五、新型农民培养的对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是农民素质的提高,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已成为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这就迫切要求我们妥善处理好五大关系,加大农民培训力度,既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稳定的农村劳动力队伍,也要提升进城务工农民的职业技能;既要强化农民竞争和经营的意识,塑造“经营”型农民,又要大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既要从农民最关心、要求最急迫、受益最直接的事情做起,又要提高农民的生态意识、环保意识,提高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
    1、处理好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的关系,为新型农民培养提供政策保障。政府主导就是政府为新型农民培养提供政策导向和宏观规划;提供财政支持和政府服务;协调国家整体利益和农民、农村的局部利益、个人利益的关系。农民的主体作用,是指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角,是农村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和农村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一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农民这个核心主体,以农民的实际需求为切入点,要从农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需要的问题入手,切实关心农民群众的疾苦、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增进农民群众的福祉。如在农民培训中“菜单”式培训模式就值得推广,即由培训单位开列培训“菜单”,由农民根据需要进行选择,最终实现农民点“菜”、政府买单。二要树立人力资本的理念,加大新型农民培养的经费投入,增加农村人力资本积累,从而使南通巨大的农村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本优势。如南通建筑铁军就是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个品牌。三要树立全民创业的理念,从培养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入手,引导农民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走创业致富之路。四要树立终身教育的理念,引导农民紧跟时代、与时俱进、不断学习、不断提高。
    2、处理好政府统筹和部门协作的关系,为新型农民培养提供体制保障。新型农民培养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既要抓好现在农民的教育培训,又要抓好未来农民的教育培训,把新型农民培训工作摆在重要地位。一是市、县各级政府设立由政府统筹,农业部门牵头,财政、教育、科技等各有关部门参与的综合协调机构,并设立专门办公室,集中资金,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使农民培训工作的效益达到最大化。二是加强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经费投入,对农民实行免费培训。将农民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同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运用金融、税收、信贷等手段,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民办培训机构参与农民培训工作,建立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入体制,解决农民教育培训经费不足的问题。三是引入竞争机制,赋予农民自主选择权,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农民的实际需求,实现培训的多元化、个性化、特色化和人性化服务。四是加快农民教育培训立法步伐,推动新型农民培养的步伐,积极探索出台专门法律法规,明确农民参加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有法可依,从而为建立新型农民培养长效机制奠定法律基础。
    3、处理好提高技能和观念更新的关系,为新型农民培养提供思想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和谐发展、持续发展的新农村要求新型农民不仅要有较高的技能,而且要有更新的观念。更新观念是基础,生产技能是保证。要在新型农民培育中引导农民克服小农意识、求稳意识、小富即安意识,在农村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基础上,增强现代观念的渗透与灌输。通过努力,实现五大转变:一是实现从业型向创业型转变。培养农民自我发展的能力,使其成为自我主动创业、自我扩大积累、自我持续发展的主体;二是实现从身份型向职业型转变。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从“面向黄土背朝天”的传统身份型向职业技能型转变;三是实现经验型向知识型转变。培养农民树立市场意识,善于紧紧围绕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培养农民树立信息意识,善于在千变万化的环境中抢占市场先机。培养农民树立科技意识,善于向新品种、新技术要市场、要效益。培养农民树立竞争意识,善于在你追我赶的市场经济海洋中后来居上。培养农民树立质量意识,善于用名牌产品占领市场、创造市场;四是实现从单干型向组织型转变。引导农民参加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五是实现从受体型向主体型转变。改变农民接受技术盲从的被动局面,通过分类指导和典型带动,充分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4、处理好进城务工和回乡创业的关系,为新型农民培养提供环境保障。就南通而言,要围绕农民增收这个核心,做好加减法,进一步优化农村劳动力资源配置。一方面做好减法,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要致富农民,首先要减少农民,通过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鼓励更多的农民进城务工,努力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一是要加快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的稳定性,提升农民的务工档次;二是要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优化农民工就业结构;三是要加强跟踪管理服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做好加法,就是要引智引资,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建议政府设立农业创业园区,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在外打工的佼佼者和大中专生进入园区,开展创业,变“打工簇”为“老板簇”。在园区资金上,由财政设立农村创业专项基金,对创业人员给予扶持,同时吸引外资资本、民间资本和工商资本进入园区;在园区项目上,通过农业产业链横向和纵向延伸等多种方式,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蔬菜园艺业、水产业、畜牧业及农村第三产业,给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全面搞好农产品加工与流通,造就大批农民经纪人;在园区政策上,给予进入园区创业人员“四优先”政策:优先提供科技信息,优先供应良种和紧缺生产资料,优先参与农业项目和土地承包投标,优先安排农业贷款。相关部门组织专家顾问团及时给予跟踪服务指导,及时帮助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同时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提高园区创业人员抗风险的能力。
    5、处理好培训形式和培训效果的关系,为新型农民培养提供责任保障。新型农民培训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培训形式要灵活多样,要通俗易懂,农民易看易学、入耳、入脑、入心。要转变原有单一的农民培训模式,构建有效载体,提升培训水平。一是整合各类培训工程与项目,放大项目效应。重点组织实施农民培训工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等,大力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培训,务求取得培训实效;二是紧密结合农业重大项目开展培训,提升产业水平。围绕高效农业规模化、优质商品粮基地等农业重大项目,组织科技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生产第一线,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和配套技术,将新型农民的培养工作纳入项目农业的绩效考核,对农民培训常抓不懈,真正实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区域技术辅导直接到人,从而探索培训推广新体制;三是积极构建农民培训服务平台,开发培训资源。农林、教育、科技、劳动、组织、信息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农业院校、远程教育网络、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热线电话等资源优势,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的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各类教育培训资源配置,促进农民教育培训规模化、多元化开展。四是进一步完善培训考核管理体系。实行管培分离,切实做到集中培训与跟踪问效相结合,培训形式与培训效果相结合,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达标考核与创新考核相结合。


课题组成员:陆文藻、钱  进、徐少安、戴炳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