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通市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4

 

南通市科学技术协会文件

通科协〔2016〕46号


关于印发《南通市科技工作者状况

调查站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各市级站点:

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是党委和政府交给科协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科协履行桥梁纽带职能的基础工作,也是科技智库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开展好站点工作,特修订完善《南通市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南通市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管理办法》

南通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5月20日

附件:

南通市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管理办法

(2016年5月)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通市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以下简称调查站点)设立和管理工作,实现站点设立和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立调查站点的主要目的是,切实履行科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职责,通过规范、固定的调查平台建设,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科技工作者的思想状况、需求、意见和建议,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在科技工作者与党和政府之间建立畅通稳定的沟通渠道。

第三条 中国科协和江苏省科协在南通设立的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同时作为南通市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四条 调查站点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五条 市科协组宣部负责全市调查站点的总体规划、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国科协及江苏省科协总体规划遴选推荐本市的全国调查站点和省级站点;核准市级调查站点及其信息员人选;对站点信息员进行相关培训;组织市内调查的实施,指导问卷调查及相关工作;汇总和分析市级站点上报材料和数据,形成相应材料上报中国科协或市委市政府;考核评估站点工作。

第六条 县(市)区科协为区域责任部门,对所属站点进行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县(市)区科协被列为市级站点的,须同时履行站点职能。

第七条 市级调查站点为主开展四项工作:定期向南通市科协上报《站点信息》,及时准确地反映科技工作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和合理诉求;接受问卷调查任务,帮助科协及时准确把握科技工作者的基本状况及其变动趋势;按要求提供相关科技人员信息,帮助中国科协建立科技人员调查样本库;组织征集科技人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共同打造科技智库。

第八条 站点信息报送南通市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专用信箱(ntkxzxb@163.com),市科协核准后直接报送中国科协。(站点QQ群号:255064772)

第三章站点信息员的职责要求

第九条 站点信息员要具备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科技工作者服务。

第十条 站点信息员要了解党和国家有关人才和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经常深入科技工作者中间,倾听科技工作者意见呼声,与科技工作者交朋友。

第十一条 站点信息员要坚持求真务实,敢于反映真实情况,不回避矛盾。

第十二条 站点信息员应当掌握调查研究工作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和文字能力,掌握问卷调查的基本技能。

第四章调查站点的确定

第十三条 站点主要选择科技工作者比较集中、在本市有较大影响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学会、中学(或职、技校),同时综合考虑不同行业和类型的科技工作者及地区平衡等因素。

第十四条 调查站点所在单位原则上应设有科协组织。

第十五条 调查站点一经设立,原则上三年不再改变。

第五章考核奖励与评估

第十六条 建立正常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市级站点和区域责任部门进行综合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将分别给予表彰。对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也可空缺。

关于信息稿酬,凡上报的信息被确认为有效的,给予一定稿酬。

站点奖励等次。全年上报5条(含)以上有效信息的且调查问卷工作完成情况良好,或上报信息中有1条被中国科协刊发的,评为AAA级优秀站点;全年上报3条(含)以上有效信息的且调查问卷工作完成情况良好,或上报信息中有1条被市科协《科技工作者建议》(内刊)专集刊发的,可评为AA级优秀站点;全年上报2条(含)以上有效信息的且调查问卷工作完成情况良好的,可评为A级优秀站点。

区域责任部门奖励等次,根据所属区域站点工作总体情况确定。

第十七条 对不合格站点适时进行调整。

第六章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科协组宣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暂行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