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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2

  关于征集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

  参展项目的通知

各市级学(协、研究)会、各高校科协,各县(市)区科协: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创新科技成果交流与应用,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中国科协等将于今年5月在广州举办“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为做好我市参展项目征集工作,现将《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征集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的通知》(科协办函企字〔2016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宣传发动,征集符合参展条件的项目,并于228日前申报至市科协学会学术部,由学会学术部汇总统一报送。

联系部门:南通市科协学会学术部

联 系 人:赵霞

联系电话:0513-59003012

  邮箱:ntkx2006@sina.com

  南通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2月22

  中国科协办公厅

科协办函企字〔2016〕10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征集
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的通知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创新科技成果交流与应用,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构筑国家级、精品化、专业化的创新科技成果交流合作平台,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20165月,中国科协、九三学社中央、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将在广州市共同举办“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科交会”)。本次活动参展项目征集及评审工作由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现就参展项目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5月下旬,会期2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广州琶洲国际会展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382号)。

  二、参展条件

  1.参展单位应为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研发能力

的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

  2.参展项目应为汽车、精细化工、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仓储物流、人工智能、农业等领域创新成果或应用技术成果。

  3.参展项目在技术水平上应具备创新性和先进性,应是本学科、本专业领域近年来最新科技创新成果,与国内同类技术相比,技术价值和技术水平有所提高。

  4.参展项目应具备较高实用性和成熟度,具备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条件,知识产权归属明确,且拥有者同意推广,并且符合科学规律、具有实施条件、能满足社会需求,经济价值高。

  三、费用说明

  1.展位费、展品运输费用(限重量2吨以内,尺寸小于1.5米×2米×2米)、展览场地租赁费、标准展位制作费由科交会组委会承担(具体见相关规定)。

  2.所有参展人员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参展单位自理。

  3.科交会组委会将根据经费预算,对参展项目单位、组织单位给予适当补贴,具体补贴方式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展览形式及展会内容等详见“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简介”(附件1)。

  2.请各全国学会、地方科协认真组织、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优秀项目参展。

  申报方式一:通过“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管理平台”报送相关材料。请直接登录管理平台网址kjh.gzast.org.cn,或点击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广州市科技创新委网站(www.gzsi.gov.cn)或广州市科协网站(www.gzast.org.cn)中的“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专题链接进入科交会管理平台。

  申报方式二:将“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征集表”(附件2)和“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并寄送给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

  3.参展项目征集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

  五、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杨颖龚玲丽

  电话:010-65081873  62184926

  传真:010-62172055

  电子信箱:cccst@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白家庄东里13号楼902

  邮政编码:100026

  附件:1.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简介

  2.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征集表

  3.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汇总表

  4.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参展补助暂行办法

  5.第一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流会回顾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161月18

附件1

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简介

  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科交会”)是中国科协、九三学社中央、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广州市人民政府为落实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共同举办的大型科技成果展会。科交会旨在依托中国科协和全国学会组织人才和智力优势,发挥科技团体的独特作用,构筑国家级、精品化、专业化的创新科技成果交流合作平台,打造助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盛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第一届科交会已于2015年5月由中国科协和广州市人民政府成功举办。第二届科交会主要内容: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5月下旬,会期2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广州琶洲国际会展中心(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382号)。

  二、科交会内容形式

  本届科交会将扩展为“会、展、赛、奖”等相结合的综合性展会,包括启动仪式、展览展示、项目补助、项目路演等内容,具体安排如下:

  一是科交会启动与签约仪式。邀请主办方有关领导同志、两院院士、著名专家以及企业管理人员出席。组织一批有重大技术攻关需求的企业、生产机构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学会及专家签订创新科技成果合作协议和企会合作协议等。

  二是特色专区展示。通过图文、展板、产品、实物、模型、多媒体等方式展示推介各有关全国学会以及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优秀创新科技成果。

  三是项目补助。通过相关程序遴选出重大的可应用且能转化落地的科技项目,由组织方给予相应补助,并且将其中最突出的若干科技项目推荐到2016年10月全国“双创周”主会场(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上进行展示,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是项目路演和论坛沙龙。由参展项目单位申请并经组委会办公室同意,可举办科技论坛和沙龙,对有关科技项目进行探讨和推介,也可举办项目路演或对接洽谈会,邀请咨询企业、中介服务、投资者、科技人员、项目合伙人等相关人员作为嘉宾,确定项目对接、产品订单、战略合作等合作意向。搭建点对点、面对面的洽谈研讨与交流对接平台。

  五是网上展示和交流。建立“科技创新云”、创新技术成果库,完善科技成果和科技信息展示平台和渠道,定期发布有关的科技需求和科技成果,鼓励和支持供需双方在网上对接交流,线下见面考察,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六是创新科技成果转让交易。在集中展示的基础上,通过专利转让、联合攻关、技术合同交易、技术产权和企业产权合作意向等方式,实现一批创新科技成果的交易和转化。引入科技评估评价服务,对科技成果潜在的应用前景、技术和市场风险及预期价值等方面进行评估,为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提供依据。凡通过科交会形式转化落地的科技项目,将按国家或广东(广州)有关优惠政策给予补助,具体见有关政策规定。

  三、展览形式

  本次展会以国际标准展位和特装展位相结合,以实物和模型展示为主,图片和文字展板、视频播放为辅,展场将专设项目洽谈区。如参展单位根据自己需要进行精装或特装,应向组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精装和特装费用由项目单位负责。另根据征集到的科技创新项目数量或与科交会主题有关的其他项目,在征求项目持有方意愿的基础上,可另设专馆或专题展示。对外出租部分展位具体办法另行拟定。

附件2

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征集表

组织单位名称

(注:如无组织单位,组织单位与项目单位一致。)

组织单位联系人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邮箱

项目单位名称

项目单位联系人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邮箱

推荐项目名称

项目所属领域

(汽车、精细化工、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领域、仓储物流业、人工智能、农业,其它的请填写__________

项目成熟度

01实验室(或样品)  02小试  03中试  04形成产品  05其他)

推荐项目简介(包括关键技术名称概念、技术先进性、技术特点及创新点、技术与产品应用领域,1000字以内):

知识产权及获奖情况:获奖类别、获奖级别,是否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等:

项目展示形式

(可多选)

平面展板□期刊书籍展示□实物或模型展示□

多媒体□

其他

其他有关说明:


附件3

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汇总表

组织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所属领域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附件4

第二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
参展补助暂行办法

  为筹备办好第二届科交会,经研究,特制定第二届科交会参展补助暂行办法。

  一、补助范围和基本原则

  科交会参展补助使用广州市财政专项经费,坚持“勤俭办会、注重实效,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在近3年的过度期和探索期,对“可转性、创新性、实用性”的参展项目和展品运输以及推荐和组织高质量项目参展的组织单位分别给予适当补助,对参会的院士专家和重要嘉宾给予会务保障及其它咨询补助。以后视科交会市场化运作情况,再调整和完善参展项目补助办法。

  二、补助单位及项目的确定

  参展项目需通过专家评审、科交会组委会办公室有关会议研究并公示确定(国内、港澳台、国外等项目均可通过“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其中广东省的项目可通过网络平台单独筛选出来,并由广东省科协、广州市科协在管理平台上开展网络评审等后续工作);项目组织(推荐)单位具体名单视项目征集情况由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和广州市科协协商拟定,并报科交会组委会办公室有关会议确定;项目单位和项目组织(推荐)单位在报到或布展时现场签字确认,科交会组委会办公室根据确认后的名单,会后通过转账方式给以补助。

  为促进科协系统及全国学会服务企业创新工作的开展,提高组织参展项目的积极性,部分组织参展项目数量多,质量高的地方科协或者全国学会领导同志可作为重要嘉宾参加展会。院士专家、重要嘉宾及相关工作人员由科交会按照会议标准统一安排食宿,其中两院院士和著名专家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往返交通费及专家咨询费。拟补助的院士专家和重要嘉宾名单由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和广州市科协协商拟定,并报科交会组委会办公室有关会议确定。

  三、补助内容和标准

  (一)参展项目单位补助

  参展项目(即通过专家评审和相关程序确定的项目)补助的对象为项目所属单位,作为项目单位参加科交会有关经费的补助。按照科交会参展项目评审委员会遴选的A、BC三类项目(项目遴选标准另行制定),分别给予2500元、2000元、1500元的项目参展补助(广州地区参展单位不属于出差情况,故参展项目按50%的标准补助)。

  (二)项目组织(推荐)单位补助

  项目组织(推荐)单位补助面向牵头组团到广州参加科交会的全国学会、地方科协、中央部属高校、国家科研机构和大型央企等有关单位,主要作为这些牵头单位的工作经费,经专家评审产生,补助标准为每个牵头组织(推荐)单位2500元。

  (三)展品和设备运输补助

  展品和设备的运输和保险等费用由科交会组委会办公室承担。纳入补助范围的展品或设备应为用于科交会现场展示的高新技术、特殊专业、高科技前瞻创新项目等的设备及其配件,考虑到运输安全,展品或设备要求重量在2吨以内,尺寸小于1.5米×2米×2米,或可拆散成符合标准的组件。需托运展品或设备的参展单位在第二轮项目征集通知时一并提出,最后交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或部门审核并确认运输展品或设备清单,由科交会组委会办公室委托专业物流公司统一上门收运,并于科交会布展当日之前运到参展单位所在展位,展品和设备往返运输、包装、拆卸、保险等费用由科交会组委会办公室与受托的物流公司统一结算,不直接补助到展品或设备单位。

  (四)有关成果转化落地的财政补助及扶持政策

  参加科交会并通过交易方式将科技成果在广州落地的,可按广州市科技成果交易补助有关办法申报补助。

  四、有关要求

  (一)科交会参展项目补助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和广州市有关财务规定及科交会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并全程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二)参展项目的遴选,全国项目(广东省除外)由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负责,广东省项目(广州市除外)广东省科协负责,广州市项目由广州市科协负责,项目遴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为了促进市场化办展会,除院士专家和重要嘉宾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参展单位在展会期间的食宿交通自理,科交会组委会将协商确定定点酒店,参展单位如有需要自行预定。

  (四)所有财政补助项目,必须严格登记造册,按照“有则补”的原则,建立科学可行的审批流程,堵截虚报冒领。凡弄虚作假,一律收回补助并按财政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暂行办法解释权归科交会组委会办公室,有效期至2016年1231日。

  科交会组委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8


附件5

第一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流会回顾

  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一届创新科技成果交流会(以下简称“科交会”)于2015年522-23日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成功举办。在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共同支持下,科交会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同志亲临展会调研,并充分肯定了科交会的工作。科交会得到了全国学会、高院科研院所、地方科协、科技团体等组织的大力支持,在约7000平方米的主展场,共有675个参展单位1100个创新科技成果项目,分为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智能制造、仪器仪表等14个专业板块和北京、天津、上海、广州、俄罗斯、港澳台等6个地区板块进行展示。为期一天半的展示共吸引了超过一万名观众进场参观。除了创新科技成果展示之外,科交会还举办科技沙龙、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促成创新科技成果项目转化落地。科交会期间共促成了26项创新科技成果项目转化落地并签订协议,涉及金额达45亿元。另外还有100多个项目在会上和会下达成对接合作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