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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南通市第三十五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来源:南通市科协 发布时间:2023-10-18

关于举办南通市第三十五届青少年

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团委、知识产权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管理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各市直学校:

为全面贯彻《南通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2021-2035年)》,激发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和想象力,增强青少年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推动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蓬勃开展,南通市科协、市教育局、团市委和市知识产权局决定举办南通市第三十五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组织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三十五届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国际学校等)在校学生。

中小学校科学教师、科技辅导员,各类校外科技教育机构和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的科技教育工作者(以下统称“科技辅导员”)。

二、竞赛内容

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竞赛两个部分。

青少年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科技辅导员竞赛:(1)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含科教制作、科技教育方案);(2)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

三、评审办法

1.主办单位将聘请专家评委,对所有符合要求的申报作品进行严格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并从中选出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第三十五届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2.面向县(市、区)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报送中表现突出的,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四、初赛申报要求

1. 以县(市、区)、园区、市直学校为单位统一推荐申报,集中送交至南通市科协科普部(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研院1号楼215室),申报的作品电子文件及汇总表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kpb.kx@nantong.gov.cn。联系人:丁钰洁,联系电话:59003013,邮编:226019。作品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2. 各地报送参赛材料前必须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申报表内出具审查意见,如发现资格不符合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3. 请统一使用附件中提供的申报书及查新报告,所有材料只需交一份。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中小学生创新成果中技术发明无需交实物,但必须在研究论文中用彩色图片表示,并对创新点详细描述。经初评后进入现场评比的技术发明必须以实物的形式参加。

4. 按照新修订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要求,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参赛作品按照创意来源和专业程度,参赛作品分为A、B两类:A类作品指选题专业性较强,且需具备较为扎实的专业基础,并在专业实验室或专业机构的辅助下完成的作品;B类作品指选题源于日常生活,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小学生原则上只能申报B类作品,如申报A类作品,将按中学生评审标准参赛。

5. 竞赛内容规则请参看南通科技教育群(群号631344876)群文件《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2021版)》及江苏省青少年科学教育服务平台网站—品牌活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6. 所在学校名称请用公章一致的规范名称,请勿简略改写。

五、现场展示答辩作品决赛时间地点

南通市第三十五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时间初定于2023年12月初举行。决赛作品将由专家评委从初赛项目中评选得出,具体比赛时间、地点、项目的答辩要求等另行通知。

附件:通科协〔2023〕81号---关于举办南通第三十五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doc

1.南通市第三十五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报名汇总表

2.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申报书

3.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申报书

4.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申报书

5. 项目查新报告

南通市科学技术协会 南通市教育局

共青团南通市委 南通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10月13日